部门组织申报和初审,并于12月15日(15周周三)前将有关材料(包括推荐书和汇总表以及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联系人:赵一生,电话:3390)。原则上各部门申报数额为1—3项,超过1项的部门应将评审结果排序。教务处复审,并于第16—17周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含等级和排序)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集体投票,拟定一、二、三等奖名单,报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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