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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形象而设计——第二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10-04-01       发布者:2010-04-01       浏览次数:

在成功举办首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中国旅游纪念品的设计水平,挖掘中华民族5000年灿烂文化,创造开发具有中国形象的本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为我国的旅游事业服务,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特举办“为中国形象而设计——第二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现向全国公开征集作品。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旅游工艺品专业委员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媒体支持: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通讯、北京旅游报、旅游杂志、装饰杂志、饰杂志、艺术与设计杂志、艺术探索杂志、中国工艺美术网、设计在线、设计中国、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网

评审委员会:由国内知名工艺美术大师和专家组成(名单将在评审后发布)

顾 问:

李绵璐 原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副院长

唐克美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副理事长

蒋齐康 中国旅游协会副秘书长

名誉主任:赵之硕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秘书长

刘洪一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主 任:

刘子龙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旅游工艺品专业委员会会长

副 主 任:

于 蕙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学术部负责人

孙建君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副院长

许 平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何 洁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

李 北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旅游工艺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张小纲 中国高职教育研究会艺术设计协作委员会主任

陈悦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旅游工艺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周利群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郭 鸣 北京工美集团副总经理

崔 唯 北京服装学院教授

潘鲁生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

委 员:

洪兴宇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工艺系主任

田路一 北京故宫宫苑文化发展公司总经理

殷会利 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吴继新 中国美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 敏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副院长

张 勇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柒万里 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院长

任焕宾 西安美术学院装饰系主任

陈琏年 四川美术学院装饰系主任

郑 超 广西北海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段建华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现代手工艺术学院院长

周晓鸥 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吕美立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陈 希 广东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院院长

李友友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设计与工艺学院副院长

张蕊洪 四川绵阳艺术学院设计系主任

姚 强 湖北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美术系主任

刘 春 云南大学丽江旅游文化学院艺术系主任

策 划 人:崔 唯 周利群

秘 书 长:周利群

副秘书长:徐 光 潘志明

办公室主任:黄文胜

办公室副主任:金 海 陈益人

大赛秘书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二、设计主题——“为中国形象而设计”

本次大赛一方面要围绕“为中国形象而设计”的主题,致力于弘扬中国元素,突出时尚特点,倡导原创。另一方面还要求参赛者对设计作品的概念性、便携性、时代性、市场性、工艺性、功能性、纪念性、地域性、系列性和整体性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

三、征集对象

国内(含港澳台)高等院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进修生和社会团体设计机构以及专业设计单位。

四、奖项设置

全场大奖: 1名

金 奖: 2名

银 奖: 4名

铜 奖: 12名

优 秀 奖: 60名

入 围 奖: 120名

优秀组织奖: 6名(针对各高校、教育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学会、协会机构)

优秀指导奖: 19名(针对各高校和教育机构的教师)

注:获得本届大赛全场大奖的作品,组委会将批量制作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推荐正式生产。

五、参赛要求

1、提交作品的要求

① 每件作品均须提交A4(210mm×297mm)规格彩色效果图一份(请充分考虑展示效果),无需装裱,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并将填好的参赛表格粘贴在背后(参赛表格请在本站“下载空间”下载)。

② 旅游纪念品作品必须是有包装的设计,提交的彩色效果图要体现两个内容,第一是作品没有进行包装的状态;第二是作品放进包装后的状态。

③ 本次大赛不接受作品实物,作品实物制作完成后须拍摄照片,然后提交经排版后的电子文件(请充分考虑展示效果)。

④ 提交刻入光盘的电子制作稿一份,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TIF(CMYK模式)或JPG。并在光盘表面清晰标注作者的姓名与电话号码等信息。

2、作品及光盘请以邮递形式提交,为了避免参赛作品在邮寄途中遭损坏,建议采取较牢固的包装方式。组委会对在邮寄途中遭到损坏的作品概不负责。

3、为保证大赛评奖公平、公正,所有参赛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所在院校及作者的名称。

4、本年度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5、所有参赛作品将不被归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六、截稿日期

2009年12月25日(以邮出地的邮戳为准)

七、版权事项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参赛者应保证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参赛者认可主办机构对参赛作品拥有收藏、宣传的权利,拥有展览、发行(含电子出版)并由此获取收益的权利。本参赛规则解释权归第二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八、作品邮寄地址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第二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 编:518055

电 话:0755-2601 5267

传 真:0755-2601 5277

服务邮箱:cnimage@126.com

联系人:宫老师 13148787667,杨老师 13798449176

第二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2009年8月15日

参赛表格下载

附件: 第二届全国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报名表

参赛者姓名

编 号(不需填写)

参赛者

2寸照片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 话

参赛类型

传 真

指导教师

(针对院校)

电子信箱

作品名称

参赛作品简介:(请务必用正楷或打印作品简介,以免刊登信息发生错误,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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